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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部库房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保证物料安全,结合后勤保障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库管人员职责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负责库房日常管理及物资入库、出库、点收、发放工作;定期进行盘查,填报库存报表。

(三)建立健全各类帐卡及报表,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四)每日巡查和定期检查记录完整,物料卡标识清楚,凭据、供货商随货资料按要求归类装订成册。

(五)物料归类和存放合理

(六)废旧物料的整理、回收和处置。

(七)安全隐患的自查、处理和上报。

二、入库管理

(一)验收前校准验收衡器的精确度。

(二)“三方验收”。物料到货及时验收,由库房管理人员、使用单位相关责任人(根据需要安排第三方监督)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入库验收单入库,严格把关。

(三)“票据验收”。验收时检查供货商提供的电子一票通、相关检疫、检测报告等随货票据是否齐全。如票据未提供、不相符或发现物料有质量问题,应拒绝验收入库,并第一时间通知材料采供科及使用单位,依据合同及商家相关承诺书进行处理。

(四)“物料登记”。验收合格的物料,由库房管理人员填写物料入库单,登记物料台账;对不合格物料及时报采供科,依据验收结果办理退货、索赔等事宜;对延迟交货的,由材料采供科按照合同约定索赔。

(五)“专业检测”。验收时涉及技术性强的物料,应进行专业测试,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或聘请专家协助验收。

(六)“物料报销”。必须具有税务部门印制的正式发票方可办理财务结算。对一些农民自产自销的农、林、副产品,如确实没有发票的,应填制自购申请单,经批准后按程序验收入库。

三、出库管理

(一)库房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领料单出货。办理出库时要逐项填写并审核出库单的品名、数量,领料单必须有领料人、相关负责人及库管签字。库房管理人员根据每天的领料单编制出库单。

(二)严格遵守“先进先出”原则,减少物料浪费。

(三)对不可分割或不便分割的物料,应及时敦促领料人对余料办理退料手续。服务经营和工程施工领用物料有剩余时,及时办理退料手续,不得挪用或截留。

(四)退料时库管应逐项填写领料单,注明领用部门和工程项目、具体用途、品名、规格、退回数量等,并用红字填写数量、金额,所退回的物料库房验收后作为库房增加物料的依据,计划财务科据以冲减经营费用或工程成本。

(五)每月分类汇总领用物料,填制当月物料消耗汇总表和物料汇总收支报表,及时报送材料采供科。

(六)物料在不同库房之间流动时,应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

(七)应合理出料,防止出现库外库。

四、物料储存保管

(一)物料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库房空间。

(二)库房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防火、防潮、防盗、防病虫害、防变质,对储存物料的性能、危险性和灭火方法要熟知。易燃物品应留出防火距离,设有警示牌和灭火器。

(三)储存物料的“标识卡”应注明名称、型号、数量、入库时间、质保时间。

(四)库存物料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保证完好无损。

(五)对库存物料及时盘点,发现过期、毁损、变质迹象的,应及时报告材料采供科及使用单位,同时查找原因,出具情况报告书,经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后进行相应处理。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易制毒品或其他特殊物资需单独储存,专库、专人管理,管理按照实验室管理执行。

五、库存控制

(一)保证经营需求,合理储备。大宗物资需有1周储备。

(二)及时掌握和反映物料使用情况,及时向使用单位和材料采供科反馈库存信息。

六、盘点

(一)物料清查实行永续盘存制,定期盘点和随机盘点相结合。

(二)库管每月20日对实际库存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材料采供科抽取样品(不少于10种)进行抽盘,当日的领料工作须在前一日完成。盘点应核实物料实际库存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并出具物料盘点表,经库房主管审核后报材料采供科。

(三)盘点中发现数量短缺时(正常消耗除外),应及时追查原因,由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核销。

(四)库房管理人员对差异情况和原因及时进行分析,保障部纪委、质量监督科及计划财务科可根据工作需要抽查物料盘点工作,由材料采供科配合全面清点库存物料,检查各类物资的实际库存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安全要求

(一)检查库房及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损坏、防变质等安全措施和卫生措施,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存放合理。

(二)做到“四检查”:上班必须检查库房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经常检查库房,库房保持通风。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三)遵守“十严禁”: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饮酒后上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出库房;严禁涂改账目,抽换帐纸;严禁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已出库物品;严禁私领,私分库房物品;严禁在库房谈笑,打闹;严禁在库房内随意动用库房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库房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八、其他要求

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未做完的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

九、库管人员考核及奖罚 

(一)收取供应商贿赂或营私舞弊的,按照《后勤保障部编制外员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关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库管人员及库管管理人员的考核按照《库管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三)库管有重大立功行为,由材料采供科提交处理意见经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后进行奖励。

十、本制度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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