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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关校区各住宅小区2026-2027年度冬季供暖的通知

城关校区各住宅小区单位及住户:

根据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我校城关校区各住宅小区冬季供暖从2026年11月1日零时开始,为提前做好各项供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暖费用收取

(一)收费标准

1.按照面积收费住户。取暖费=单位面积取暖费标准*建筑面积*供暖时长。根据兰州市供热管理规定,住宅单位面积取暖费为5.00元/月·平方米,商业营业性用房收费标准为9.2元/月·平方米,供暖时长为5个月。

2.供热分户计量楼宇住户。根据兰州市供热管理规定,具备供热分户计量的楼宇必须按照分户计量收费,因此,一分部15-22号楼、二分部17号楼按照热计量分户进行收费。

收费计算标准按照《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供热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兰价办〔2018〕45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全额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2)基本热费=基本热价*用户供热建筑面积;

基本热价=面积热价*基本热价折算比例*供热月数即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5元/月·平方米*30%*5个月=7.5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

供暖须知:分户计量楼宇住户供暖前请自查计量表和电池,如有损坏及时进行更换,无法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的,热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取。

(3)计量热费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户热计量表计量的耗热量*热量调整系数

计量热价=【面积热价*(1-基本热价折算比例)】*供热月数÷每平方年耗热量

按照以上计算方法,集中供热计量热价为:居民住宅计量热价为47.43元/吉焦。

(4) 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确定为30%,为了在实际中便于计量热费的计算和操作,热量调整系数统一确定为1。

(二)收费方式

1.在编职工住户,取暖费将从11月、12月工资中分两次扣缴。

2.退休教职工,取暖费将从11月、12月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中分两次扣缴。

提示:我校教职工的采暖补贴预计于2026年9月30日前发放。

3.其他住户,请前往各家属区一站式服务大厅交纳,为使缴费安全快捷,请尽量使用银联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三)缴费时间

1.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二、停暖申请

(一)相关程序

1.满足分户供暖条件的住户,如需停暖,需提交《兰州大学教工住宅停暖申请表》(可在后勤保障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或在各住宅小区一站式服务大厅领取),并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停暖手续,或登录兰州大学官网通过(OA)进行线上办理,按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即可。

提示:请满足分户供暖条件,有停暖需求的住户务必于2026年10月31日前办理完毕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停暖后需交纳过热费,同时做好停暖期间的保温措施,防止水表及管道冻裂(因申请停暖造成的水表、管道冻裂及其他损失由住户自行承担)。委托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停暖需交纳全额取暖费用10%的过热费)。

2.热计量住户无需提交停暖申请,最终收费按照上一年度基本热费+计量热费收取(未使用流量住户按照基本热费收取)。

3.对于用户停暖可能危害相邻热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住户,按照《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停暖申请不予同意。

(二)申请时间

申请停暖的住户,请于2026年10月31日前提交《兰州大学教工住宅停暖申请表》。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各住宅小区一站式服务大厅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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