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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关各校区及家属区冬季供暖相关事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住户:

根据兰州市热力总公司通知,我校2022—2023年冬季供暖预计从2022年11月1日零时开始,为提前做好各项供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采暖费用收取

(一)收费标准

1.按照面积收取取暖费的住户,收费标准为:取暖费=单位面积取暖费标准*建筑面积*供暖月份。根据兰州市供热管理规定:住宅单位面积取暖费为5.00元/月·平方米,商业营业性用房收费标准为9.2元/月.平方米。供暖月份为5个月。

2.根据兰州市热管办规定,具备供热分户计量的楼宇必须按照分户计量收费,因此,我校一分部15-22号楼、二分部17号楼按照热计量进行收费。收费计算标准按照《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供热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兰价办〔2018〕45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 全额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2)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用户供热建筑面积;

基本热价=面积热价*基本热价折算比例*供热月数即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5元/月·平方米*30%*5个月=7.5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

(3) 计量热费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户热计量表计量的耗热量*热量调整系数

计量热价=【面积热价*(1-基本热价折算比例)】*供热月数÷每平方年耗热量

按照以上计算方法,集中供热计量热价为:居民住宅计量热价为47.43元/吉焦。

(4) 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确定为30%,为了在实际中便于计量热费的计算和操作,热量调整系数统一确定为1。

(二)收费方式

1.有校内工资编码的在编职工住户,取暖费将从11月、12月工资中扣缴。按照面积收取取暖费的住户,将按照取暖费全额分两次扣缴。按照热计量收取取暖费的住户,将按照面积计费标准全额先行预交,分两次扣缴,待供暖结束后,超出部分的费用住户进行补交,结余部分的费用用于抵扣下一年度的取暖费。

2.无校内工资编码的住户,请前往各家属区一站式服务大厅交纳,为使缴费安全快捷,请尽量使用银联卡、二维码等方式缴费。

3.按照热计量收费的住户(2021-2022年度热计量数据已公布),如2021-2022年度预交的取暖费仍有结余,将抵扣2022-2023年取暖费,如实际供暖费用超过预交的取暖费,需在供暖前进行补交(有工资编码的住户从工资中代扣,无工资编码的住户前往一站式服务大厅交纳)。

二、申请停暖

计划申请停暖的住户,请于11月5日前填写《兰州大学部分教工住宅停暖申请表》(可在后勤保障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或在各家属区一站式服务大厅领取),并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停暖手续,停暖后仍需交纳过热费用或基本热费,同时要做好停暖期间的保温措施,防止水表及管道冻裂(因申请停暖造成的水表、管道冻裂及其他损失由住户自行承担)。委托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过热费:按照面积计量取暖费的住户,申请停暖后仍需交纳全部取暖费用10%的过热费。

基本热费:按照热计量收费的住户,申请停暖后仍需交纳基本热费,基本热费=基本热价(7.5元/㎡)*用户供热建筑面积。

三、联系方式

各家属区一站式服务大厅联系方式

家属区

交费地点

联系电话

 城关西区

一站式服务大厅

8910910

 城关东区

一站式服务大厅

8912569

  一分部

一站式服务大厅

8911615

   二分部、三分部

一站式服务大厅

8911613

                               

                                 后勤保障部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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