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发〔2024〕5号 |
关于启用部分部门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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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后勤保障部发〔2024〕3号《关于对部分部门设置及职能调整的通知》,现决定刻制: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城关教学区物业服务中心 印章1枚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家属区物业服务中心 印章1枚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工会委员会 印章1枚 共计(大写)叁枚印章,即日起启用。部门印章原则不对外,只用于具体工作业务沟通。原部门印章由综合办公室收回暂停使用。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部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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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31日印发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