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发〔2024〕3号 |
关于对部分部门设置及职能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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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后勤管理,理顺各部门工作职能,结合后勤工作实际情况,经2024年1月16日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部分部门设置及职能调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部门设置 撤销城关校区物业服务中心,成立城关教学区物业服务中心、家属区物业服务中心,均为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单独核算、单独运行。 城关教学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城关校区西区教学区及东区教学区原城关校区物业服务中心范围内的物业服务和保障、本部及二分部幼儿园物业服务、小学物业服务、南山林场管理等工作,包括校园绿化、环境卫生与保洁、水电暖维修、电梯维护、校园日常维护维修、锅炉房及公共浴室运行、受托服务范围内的空调维保和污水处理、四分部(护理学院)垃圾清运等。 家属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城关西区家属区、城关东区家属区、一分部、二分部、三分部家属区物业服务和保障工作(含家属区范围内的教学场所、公共浴室、超学制研究生公寓、各类周转公寓、保障部员工宿舍、学校引进人才公寓等公房),包括环境卫生与保洁、水电暖维修、电梯维护、消防管理、安保服务、老旧小区改造及电梯加装、家属区修缮、水电暖物业停车等相关费用收取、地面停车及车库管理等。 二、职能调整 1. 内控工作小组由挂靠综合办公室调整为挂靠安全生产与服务质量监督办公室。 2. 节能与信息化办公室收费职能调整至各物业服务中心,保留收费政策制定、监督及各类能源、资源对外支付职能。 3. 后勤保障部工会不再与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
后勤保障部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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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7日印发综合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