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发〔2023〕19号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心、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后勤保障部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财务报销和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中心、办公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财会法规制度和学校、保障部的有关要求,抽调专门力量,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年终盘点及决算工作,各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对年终盘点及决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库存材料盘点工作

1.盘点范围:各中心、办公室所属库存材料。

2.盘点节点:2023年12月29日

3.具体要求:

(1)各中心、办公室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对本部门库存材料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详细填报材料物资盘点表。

(2)填报材料物资盘点表时,将材料物资盘点表分为明细表和分类汇总表。以明细表为基础进行分类小计与总计,然后按照明细表分类填列汇总表,明细表的总计与汇总表的总计相符。对已耗未购、已购未耗物资和暂估物资在盘点明细表备注中注明。

(3)对毁损、待报废、盘盈亏等物资要单独填列明细和汇总表,作为盘点表的附表一同上报,并写相关情况说明。

对于盘盈的材料物资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于盘亏的材料物资,区分不同情况,当事人写书面报告,报保障部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处理,属个人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

(4)各中心、办公室对已使用未入账(尚未取得发票等支付凭证或已取得发票但报销手续未完成)和已入账未使用物资,都需认真核实数量和金额,进行清查盘点,及时督促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5)各中心、办公室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材料物资盘点表报计划财务办公室。

(二)工程项目盘点工作

1.各中心、办公室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为依据,结合合同执行情况,分别对学校出资工程、后勤保障部自筹经费工程,进行盘点,对工程拖期和其它存在的问题说明原因及措施。

2.工程盘点表分为完工已结账工程、完工未结账工程、未完工工程三种情况,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维修工程管理办公室。

(三)经营房屋盘点工作

1.有经营房屋的中心以租赁房屋资源对照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进行盘点,今年已拆除的房屋也需在盘点表中填列。

2.统计已收和未收回房屋租赁(使用)费,统计表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计划财务办公室。

(四)债权债务清理工作

1.各中心、办公室应与计划财务办公室逐笔核对确认尚未冲销的各类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账,并要责任到人,对账龄和原因要进行书面说明。

2.各中心、办公室所有备用金、借款必须在2023年12月29日前办理完还款手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还款的,由借款人书面说明原因,经保障部领导同意后可延期还款。

(五)文字说明编写工作

各中心、办公室按工作职责,结合保障部的实际情况,撰写业务运行情况汇报,汇报中要对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收支进行详细分析,对2023年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及变化进行分析,于2023年12月29日前报计划财务办公室。

(六)结账日期

1.暂定支出截止日期为12月22日,收入截止日期为12月29日。

2.各中心、办公室要做好各项收入的回款落实和核对工作。对已开出税务发票或财政收据而未收到款的收入进行落实与核对,查明原因,并归类汇总。

3.尽快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抓紧验收并完成财务报销。对于已执行项目但未取得票据的,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尽快取得票据,非特殊情况不再报销跨年度发票。

三、其他事项

1.各类盘点表及决算资料需打印装订,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材料物资盘点表还需现场盘点人员及管理人员签字。

2.债权债务清查内容按照部门单独下发相关表格。

3.各中心、办公室务必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决算资料报送至计划财务办公室,各类电子文档发送至hqcwb@lzu.edu.cn。

 

  

                                              后勤保障部      

                                          2023年12月7日     


 

 

 

 

 

 

2023年12月07日印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