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发〔2023〕19号

 

 

关于全面清理催收各类欠款的通知

 

各中心、办公室:

根据《兰州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校财〔2022〕31号)、《后勤保障部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后勤保障部发〔2021〕12号)及《后勤保障部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各项收入及时入账,现就各类欠款进行全面清理催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本次清理催收的欠款为历年来应收未收的各类收入,包括房租、场地使用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物业费等。

二、 各中心、办公室应认真梳理核对各项收入是否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全额入账,涉及部门更替的业务,应由现在管理的部门牵头汇总,历年经办部门配合核对落实。特别是对合同签署日期滞后或者未签订合同的租金,应当建立出租房屋、土地台账,逐年核对。台账应列明承租人、承租时间、缴费周期、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等信息。

三、 对校内签单的业务,应当按照欠款单位分年统计,分项汇总后统一催收。

请各中心、办公室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催收欠款工作,对无法收回的欠款应当分类统计,注明原因,并制定下一步追缴处理意见,于2023年7月25日前将清理核对情况报计划财务办公室。

        

 

                        后勤保障部

                            2023年7月20日


 

 

 

 

 

 

2023年07月20日印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