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发〔2022〕11号

 

 

关于开展2018年以来新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办公室、中心:

为全面摸清后勤保障部各部门固定资产基本情况,消除管理盲点和隐患,保障固定资产的清晰、完整、配置合理及有效利用,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现对2018年以来新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查范围

后勤保障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0日期间入账的所有固定资产,范围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

二、工作安排

综合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安排,研究和解决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施清查具体工作,形成清查工作报告。各办公室、中心负责资产管理的三级资产管理员全程配合相关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为5月24日至6月24日。

三、清查步骤

1.5月24日至6月17日,由后勤保障部资产管理员对照资产管理平台中的资产信息与各部门三级资产管理员进行现场逐一清查,形成固定资产清查核对表,经部门三级资产管理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汇总。

2.6月24日前,综合办公室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汇报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提交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

四、清查要求

1.各办公室、中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本次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清查任务。

2.各办公室、中心要严格按照清查要求,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人负责本次清查工作,及时与后勤保障部资产管理员对接,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各办公室、中心要要严格执行清查要求,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确保清查全覆盖,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隐瞒不报、谋取私利的行为,要依据党纪党规严肃问责,确保此次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后勤保障部         

 2022年5月24日


 

 

 

 

 

 

2022年05月24日印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