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了加强水、电、暖、汽等能源管理,强化节能意识,提高能源的使用效能,确保能源使用费应收尽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所有校外经营性单位、施工单位等有用能需求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二、费用收取流程及要求
1.用能要求
用户使用能源前须填写《后勤保障部经营性用户用能审批表》(见附件1),该审批表作为“合同”或“协议”等的附件并同期执行。如合同内容中已约定的将不再填写,但合同中能源使用相关约定内容需由节能与信息化办公室审核。
2.收费分类
用户能源收费标准需在招标、谈判等环节进行明确,能源收费标准分类如下:
(1)商用类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见附件2);
(2)民用类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见附件3);
(3)其他类收费标准(根据招标、谈判等过程确定)。
3.表具安装
用户携带《后勤保障部经营性用户用能审批表》前往节能与信息化办公室办理表具安装手续,表具由节能与信息化办公室指定,费用由用户承担。
4.数据抄取
用能数据抄取原则上应由用户所在管理部门、计划财务办公室、节能与信息化办公室和用户四方组成,数据抄取后填写《后勤保障部经营性用户用能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并由四方共同签字确认。
三、责任落实
后勤保障部相关科室及中心在用户管理过程中,应尽职尽责,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费用及时收取。如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等行为,将追缴损失并报后勤保障部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4后勤保障部经营性用户用能(后付费)情况登记表.docx
节能与信息化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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