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发〔2020〕13号

 

 

关于商务中心成立后有关工作交接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经2020年5月28日第7次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需各部门将相关场地与房屋出租工作交接至商务中心:

一、交接内容

1.学校授权范围内所有场地租用(含家属院)的合同、租金收取情况、场地安全等管理工作档案。

2.校园(含家属区)超市、菜鸟驿站、理发、文印等各类商铺合同、收费等管理工作档案。

3.景泰农场的土地资料、合同、收费等管理工作档案。

4.自助售卖机服务终端(不含学生公寓洗衣机和饮水机)的合同、收费等管理工作档案。

5.相关人员使用的资产、设备的移交。

6.待出租场地、商铺的档案资料。

7.因工作移交需要移交的其他软硬件资料。

二、工作要求

1.凡交接场地租用项目需要填写《后勤保障部经营性用房移交表》(见附件)

2.交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

3.2020年5月29日起,后勤保障部除商务中心外,其他部门不得再签订上述相关内容的租用合同。

4.若在交接时不能按要求完成完整资料信息的工作交接,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原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

5.榆中校区综合市场、塑料四厂纳入清退并关停的资产不移交。

三、商务中心对接人员

胡相英(联系方式:13909461652) 

安胜平(联系方式:13609322088) 

因职能调整发生工作交接本应是各类管理工作的常规性工作,但因我部人员变动频繁,重视程度不够,对学校的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请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及时联系商务中心对接人员完成相关工作交接。

特此通知。

 

附件:后勤保障部经营性用房移交表.xlsx

 后勤保障部

2020年5月28日

 

 

 

 

 

 

2020年05月28日印发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