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发〔2020〕11号 |
关于启用拾枚部门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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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调整,决定刻制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 印章1枚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计划财务办公室 印章1枚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人力资源办公室 印章1枚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节能与信息化办公室 印章1枚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采供办公室 印章1枚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服务质量监督办公室 印章1枚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维修工程管理办公室 印章1枚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商务中心 印章1枚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榆中校区物业服务中心 印章1枚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城关校区物业服务中心 印章1枚 共计(大写)拾枚印章,即日起启用。部门印章原则不对外,只用于具体工作业务沟通。原科(室)、中心印章由综合办公室收回暂停使用。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部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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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4日印发后勤保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