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理顺教职工在榆中校区临时住宿的流程,便于申请、审核及结算,现对榆中校区教职工临时公寓住宿流程做以下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中层单位明确一名审批人,学院必须为院长或书记,行政部门必须为主要负责人,各中层单位须向后勤保障部(后勤保障部办公楼215室)提交书面文件进行备案。
二、恢复学术交流中心午休房,定价为48元/床/3小时,仅限榆中校区上下午有教学任务的老师(含非常住的教辅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后勤保障部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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