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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物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各相关中心加强防范、强化措施,预防各管理区域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职责

学生公寓中心负责各校区学生公寓楼,城关校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城关校区西区、城关校区东区以及家属区物业服务受托楼宇,榆中校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榆中校区物业服务受托楼宇,餐饮服务中心负责各校区食堂、餐厅等楼宇,公共设施中心负责教学楼等所管辖楼宇,商务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商户房屋,人力资源办公室负责员工宿舍,维修工程办公室负责有高空作业施工现场的管理,物业自行管理的学院(部门),分别由城关校区物业服务中心、榆中校区物业服务中心分别向相关单位发书面通知,自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建筑外墙装饰、外檐、女儿墙、玻璃幕墙等是否破损,外立面墙砖是否空鼓,标示、牌匾、灯箱、空调支架等是否锈蚀松动,窗台是否摆放或悬挂物品,室内屋顶是否空鼓,屋顶灯具等其他设施固定是否结实。

三、检查要求

1.各部门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设立警示标识,设置围挡设施,并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安全防护。对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建立台账,及时向后勤保障部报告。属于业主、学生宿舍内或施工现场专有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业主、学生或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进整改情况。

2.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微信群、温馨提示、通知等方式,向师生宣传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提示师生清理窗台杂物,杜绝高空抛物,及时报修窗户松动或损坏的情况。同时,提醒师生警惕高楼墙面装饰、窗户玻璃碎片等坠落物和其它丢弃物,留意警示标识和围挡设施,注意查看绕行,如有建筑工地的,注意工地的坠落物。

3.各相关部门将检查情况于11月27日18:00前,形成问题台账,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综合办公室沈梦莹。 

特此通知。

附件: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xlsx


 

 

                              后勤保障部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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