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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关各校区冬季供暖相关事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住户:

根据兰州市热力总公司通知,我校2019-2020年冬季供暖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零时开始,为提前做好各项供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暖气上水时间

城关校区教学区及家属区供暖管道将于10月20日开始逐步上水,请各单位及住户对所属楼宇、房屋暖气管道及时巡查。屋内有自动排气阀的单位,随时注意排气情况。凡是停暖期间改动或者维修过暖气管道的单位,请联系施工单位检查是否漏水并进行维修。一旦发现暖气片及管道有跑、冒、滴、漏等现象,请及时与物业服务中心水暖维修班联系。

二、 采暖费用收取

(一)收费标准

1.按照面积收取取暖费的住户,收费标准为:取暖费=单位面积取暖费标准*建筑面积*供暖月份。根据兰州市供热管理规定:住宅单位面积取暖费为5.00元/月·平方米,供暖月份为5个月。

2. 根据兰州市热管办规定,具备供热分户计量的楼宇必须按照分户计量收费,因此,一分部15-22号楼、二分部17号楼按照热计量进行收费。收费计算标准按照《兰州市物价局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供热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兰价办〔2018〕45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 全额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2)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用户供热建筑面积;

基本热价=面积热价*基本热价折算比例*供热月数

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5元/月·平方米*30%*5个月=7.5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

(3) 计量热费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户热计量表计量的耗热量*热量调整系数

计量热价=【面积热价*(1-基本热价折算比例)】*供热月数÷每平方年耗热量

按照以上计算方法,集中供热计量热价为:居民住宅计量热价为47.43元/吉焦。

(4) 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确定为30%,为了在实际中便于计量热费的计算和操作,热量调整系数统一确定为1。

(二)收费方式

1.有校内工资编码的在编职工住户,取暖费将从11月、12月工资中扣缴。按照面积收取取暖费的住户,将按照取暖费全额分两次扣缴。按照热计量收取取暖费的住户,将按照面积计费标准全额的70%先行预交,分两次扣缴,待供暖结束后,超出部分的费用住户进行补交,结余部分的费用用于抵扣下一年度的取暖费。

2.无校内工资编码的住户,请前往各家属区水电收费点交纳,为使缴费安全快捷,请尽量使用银联卡、二维码等方式缴费。

三、申请停暖

计划申请停暖的住户,请于11月10日前填写《兰州大学部分教工住宅停暖申请表》(可在后勤保障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或在各水电收费点领取),并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各收费点办理停暖手续,停暖后仍需交纳过热费用或基本热费,同时要做好停暖期间的保温措施,防止水表及管道冻裂(因申请停暖造成的水表、管道冻裂及其他损失由住户自行承担)。委托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过热费:按照面积计量取暖费的住户,申请停暖后仍需交纳全部取暖费用10%的过热费;

基本热费:按照热计量收费的住户,申请停暖后仍需交纳基本热费(基本热费=基本热价*用户供热建筑面积)。

四、联系方式

1.各家属区收费点联系方式

校区

交费地点

联系电话

城关西区及东区

本部一站式服务大厅

8914119

一分部

1#高层102

8911615

二分部、三分部

14#楼202

8911613

2.水暖维修班联系方式

城关校区西区:8911612         一分部:8913779

城关校区东区:8915269         二分部、三分部:8913532

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8913004

后勤保障部24小时维修电话:8914119

后勤保障部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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