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住户:
经我校与兰州市热力总公司协商,初步同意对我校一分部15-22号楼、二分部17号楼进行冬季供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供暖时间
预计12月份开始供暖,具体供暖时间根据上述楼宇的入住率决定。
二、 费用计取
由于上述楼宇入住率较低,楼宇内空置房屋较多,会导致已入户房屋内的散热量增大,热计量费用会出现明显增多。经我校与兰州市热力总公司协商,同意上述楼宇供暖费用按照建筑面积进行收费,即供暖费用=建筑面积×5元/㎡·月×供暖时间。不供暖的住户按照《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需交纳供暖费用10%的户间传热费。2019起冬季供暖按照热计量收取取暖费。
三、 供暖申请
1. 上述楼宇本供暖季需要供暖的住户,请填写《兰州大学部分教工住宅供暖申请表》,于11月25日前将申请表交至各家属区收费点。
2. 申请表可从各家属区收费点领取,也可从网上下载后自行填写,下载地址:https://hq.lzu.edu.cn/col_xzzq1/index/。另外,也可通过OA系统填写申请,OA申请流程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供暖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19年3月31日,计费周期从12月份开始供暖时计取,其它时间申请供暖的住户,取暖费用仍从12月份开始供暖时收取。
2.腾退旧房的取暖费按照住房管理处登记的退房月份停止收取取暖费。
3.请不供暖的住户做好停暖期间的保温措施,防止水表及管道冻裂。
4.各家属区收费点联系电话:
城关校区西区:一站式服务大厅 电话:8914119
城关校区东区:综合服务楼3楼 电话:8912208
一 分 部:1#高层102 电话:8911615
二 分 部:14#楼202 电话:8911613
能源管理科: 后勤保障部224室 电话:8912212
后勤保障部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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