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党发〔2020〕16号

 

 

关于做好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根据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调整结果,经2020年7月2日后勤保障部党委会研究,对9个党支部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

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可分别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有些工作不一定要设专门委员。

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所在支部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并报党委审批。(7月14日前)

2.后勤保障部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批复。

3.接党委批复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正式选举结束后,及时向后勤保障部党委报告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告的内容为:选举的基本情况、当选委员的所得票数、支委名单和委员分工情况。(7月17日中午12:00前)

4.后勤保障部党委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三、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换届工作在后勤保障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支部换届工作,是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2.换届选举工作由联系支部党委委员、原党支部支委具体指导支部换届工作。

3.支委选举为差额选举,可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按照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4.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5.综合办公室按时将换届选举相关材料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后勤保障部党委

2020年7月13日

 

 

 

 

 

 

 

2020年07月13日印发后勤保障部